深圳市公安局以为,根据以上调查情况,刘胜强为其女举办大型婚宴,虽未发现有借机敛财及其他涉嫌违纪的题目,但已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背了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划定,深圳市公安局有关部分责成刘胜强作出检查;按照《关于领导干部讲演个人重大事项的划定》,责成刘胜强就嫁女设宴情况向机场公循分局党委作书面讲演;由机场公循分局责成4名驾驶公务行政车辆参加婚宴的民警作出检讨,并予以批评教育、进行整改,民警所使用车辆按相关划定补交用度。 调查结果显示,1月3日晚,刘胜强与亲家陈某某在深圳市凯宾斯基酒店海珠城美食会酒楼为子女举行婚宴,原定设90桌酒席,后增加至108席,当晚婚宴连同服务费等其他用度共计人民币492598元,此用度由亲家陈某某直接转账支付,婚宴所收礼金36000元由男方收取。参加婚宴职员中刘家亲友约20席,其他为陈家在深圳皇岗村、岗厦村、沙头村等地的乡亲和亲朋挚友。当晚刘胜强单位有4名同事参加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