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圳入职体检 | 华为体检 | 中兴体检 | 富士康体检 | 出国体检 | 办理健康证 | 体检流程 | 常见问题 | 诚聘英才
深圳鹏锋体检中心
联系电话:13590210505
微 信 号:13590210505
联 系 人:李伟乐
 
·乙肝病毒携带者入职体检不合格
·糖尿病、高血糖不再是老年人专
·深圳入户体检指定医院可以代体
·乙肝科普小知识-
·深圳入户体检不合格以及解决方
·上海第八医院入职福利体检代检
·你有福了,春季保肝全攻略请收
·龙华市民携身份证可免费体检
·教大家如何能易看懂化肝炎验单
·如何办理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海船
  健康新闻 首页 -> 中心概括 ->健康新闻 
 
 
乙肝体检报告直接送交单位 女子诉医院泄露隐私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7 23:19:34 阅读次数:72次

乙肝体检报告直接送交单位 女子诉医院泄露隐私

    入职前,吴女士到单位定点医院参加体检,但医院将她的乙肝体检报告直接交给了单位。为此吴女士起诉医院索赔5万元,理由是医院擅自泄露自己的体检结果侵犯了人格权和隐私权。昨天,记者从一中院获悉,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吴女士的诉讼请求。

  2007年8月,吴女士在某报社办理入职手续,同时被通知到定点体检医院做入职体检。同年8月15日,体检医院出具“乙肝阳性”的体检报告,并将体检报告直接出具给她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吴女士随后在地坛医院进行再次体检,结果为阴性并出具权威报告,才得以录用。

  法院认定,吴女士按照录用单位的要求,到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医院根据与报社之间签订的广告互换合作协议,对吴女士进行体检后,将其体检报告交给报社人力资源部,属于履行合同义务,并非擅自或违法公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未构成对吴女士人格权的侵害。(王秋实)

(责任编辑:魏小刚)          


 
 
 
 
 
版权所有:深圳鹏锋体检中心 客户热线:13590210505 微信号:13590210505
深圳鹏锋体检,保证通过,成功后收费,真心欢迎大家咨询联系!
深圳体检代办理  深圳代人体检  深圳找人帮忙代体检  深圳代办入职体检  深圳入职代办理体检  代检体检服务